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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普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特点?

  律师普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施工合同的标的为建设工程,即主要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安装建设,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消防工程、专业幕墙等。合同标的额大。

  2、合同主体存在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不具有相应的建筑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3、合同履行期限长。工程建设的工期一般时间较长,履行过程中受到设计变更、规划调整、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合同风险大。

  4、国家对建筑工程监管严格。由于工程建设对国家经济发展,人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影响,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计划和程序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建设工程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都受到国家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主体多,一般有发包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而且各方利益不一致,且差距较大。容易引起纠纷。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复杂,建设工程由于涉及面多,涉及合同主体多,履行期长,容易产生纠纷,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内容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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